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
租赁内含利率。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为 6%o在第 7年年初,甲公
司和乙公司同意对原租赁合同进行变更,即,将租赁期延长 4年。每年的租赁付款额
不变(即在第 7至 1 4年的每年年末支付 1 00000元)。甲公司在第 7年年初的增量
借款利率为 7%0
分析:在租贷变更生效日(即第 7年年初),甲公司基于下列情况对租赁负债进
行重新计量:①剩余租赁期为 8年;②年付款额为 1 00000元;③采用修订后的折
现率 7%进行折现。据此,计算得出租赁变更后的租赁负债为 5971 30元,即
5971 30=1 00000x(P/ A, 7%, 8)o租货变更前的租赁负债为 34651 0元, 即
34651 0=1 00000x(P/ A, 6%, 4)。甲公司将变更后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变更前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250620元(即,5971 3034651 0), 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 的账
面价值。
(六)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准则规定、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作岀该选择的,承租人应当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
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承租人的受益模式的,承租人应当采用该
方法。
1 . 短期租赁
本准则规定,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 2个月的租赁。
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作出采用简化会计处理的选择。
如果承租对某类租赁资产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的选择,未来该类资产下所有的短期租
赁都应采用简化会计处理。某类租赁资产是指企业运营中具有类似性质和用途的一组
租赁资产。
按照简化会计处理的短期租赁发生租赁变更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租赁期发生变化
的,承租人应当将其视为一项新租赁,重新按照上述原则判断该项新租赁是否可以选
择简化会计处理。
【例 44】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不可撤销期间为 9个月,
且承租人拥有 4个月的续租选择权。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判断可以合理确定将行
使续租选择权,因为续租期的月租赁付款额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承租人
确定租赁期为 1 3个月,不属于短期租赁,承租人不能选择上述简化会计处理。
2.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
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作岀简化会计处理选择。
低价值资产同时还应满足本准则第十条的规定,即,只有承租人能够从单独使用该低
价值资产或将其与承租人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且该项资产与其他租
赁资产没有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时,才能对该资产租赁选择进行简化会计处理。
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标准应该是一个绝对金额,即仅与资产全新状态下的绝对价值
有关,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等影响,也不考虑该资产对于承租人或相关租赁交易的
重要性。常见的低价值资产的例子包括平板电脑、普通办公家具、电话等小型资产。
但是,如果承租人已经或者预期要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赁,则不能将原租赁按照
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会计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也并不代表承租人若采取购入方式取得
该资产时该资产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例 45】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资产包括:( 1 ) I T设
备,包括供员工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平板电脑、桌面打印机和手机等;
( 2) 服务器,其中包括增加服务器容量的单独组件,这些组件根据承租人需要陆续添
加到大型服务器以增加服务器存储容量;( 3) 办公家具,如桌椅和办公隔断等;( 4) 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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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机。
通常,办公笔记本电脑全新时的单独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 0000元,台式电脑、
平板电脑、桌面打印机和手机全新时的单独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兄,普通办公家
具的单独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 0000元,饮水机的单独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 000元,
服务器单个组件单独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 0000元。
分析:上述租赁资产中,各种 I T设备、办公家具、饮水机都够单独使承租人获
益,且与其他租赁资产没有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通常情况下,符合低价值资产
租赁的资产全新状态下的绝对价值应低于人民币 40000元。本例中,承租人将 1 T
设备、办公具、饮水机作为低价值租赁资产,选择按照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于
服务器中的组件,尽管单个组件的单独价格较低,但由于每组件都与服务器中的其他
部分高度相关,承租人若不租赁服务器不会租赁这些组件,构成单独的租赁部分,因
此不能作为低价租赁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八、出租人会计处理
(一)出租人的租赁分类
1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本准则规定,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合同签署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
早者。租赁开始日可能早于租赁期开始日,也可能与租赁期开始日重合。
一项租赁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取决于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合同的形式。如
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应当
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出租人应当将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
赁。
在本准则中,岀租人的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
酬的程度为依据的。风险包括由于生产能力的闲置或技术陈旧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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