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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时间:2020-12-07 15:47:43  来源:  作者:

② 承租人在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时,应当借记“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③ 承租人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应当借记“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④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鈕租赁负债的,当租赁负债增加时,应当按租赁付款额现值的增加额,借记“使用权资产”科目,按租赁付款额的增加额,贷记“租赁负债一租赁付款额”科目,按其差额,借记“租赁负债一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除下述⑤中的情形外,当租赁负债减少时, 应当按租赁付款额的减少淤借记“机赁備個——租赁付狀 JTN・目, 按租赁付款额现值的减少额、贷记"使用权资产”科乩按其差额,贷记“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若便川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应当按仍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贾付款额借记“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科目, 按仍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付款额现值贷记“营业成本' ' “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 1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⑤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按缩小或缩短的相应比例,借记“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使用权资产”科目. 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 4) 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承租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二)出租人使用的相关会计科目

1 .“融资租赁资产

( 1 ) 本科目核算租赁企业作为出租人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产的成本。租赁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通过“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租赁企业和其他企业对于融资租赁资产在未融资租赁期间的会计处理遵循固定资产准则或其他适用的会计准则。

( 2) 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 3) 主要账务处理。

① 出租人购入和以其他方式取得融资租赁资产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 在租赁期开始日,岀租人应当按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租仍收款额”科目, 按预计租赁期结束地的未担保余值,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値”科目, 按已经收取的租赁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贷记本科目;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差额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 4)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融资租赁资产的成本。

2.“应收融资租赁款

( 1 ) 本科目核算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

( 2) 本科目可分别设置“租赁收款额”“未实现融资收益”“未担保余值”等进行明细核算。租赁业务较多的,出租人还可以在“租赁收款额”明细科目下进一步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 3) 主要账务处理。

①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按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科目,按预计租赁期结束时的未担保余值,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科目,按已经收取的租赁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等科目,按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差额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企业认为有必要对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单独核算的,也可以按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的金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直接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然后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直接费用”科目。

② 出租人在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时,应当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租赁收入一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③ 岀租人收到租赁收款额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一租赁收款额”科目。

( 4)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未担保余值和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之和。

( 5) 本科目余额在“长期应收款”项目中填列,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 含一年) 到期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填列。出租业务较多的出租人,也可在“长期应收款”项目下单独列示为“其中:应收融资租赁款”。

3.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 1 ) 本科目核算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减值准备。

( 2) 主要账务处理。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 3)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累计减值准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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