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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企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发票开具?

时间:2023-12-05 11:12:57  来源:  作者:

一般纳税人,处置企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开具发票?是按销售货物的税率13%开票吗?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时是按3%开票还是2%开票呢?一图带您轻松了解一般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开票那些事!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以下情形:

 
处置情形 适用优惠政策 开票要求 应纳税额计算
在2009年1月1日前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2013年8月1日前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未抵扣进项税额)
 
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在2009年1月1日后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2013年8月1日后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且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情形。
 
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为小规模纳税人,在认定一般纳税人后销售。 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在2009年1月1日后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2013年8月1日后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情形)
 
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应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
应纳税额=销售额×1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应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
应纳税额=销售额×13%
 


注意: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3%。

【知识链接】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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