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年终奖所得适用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
级数 |
全月含税收入级距 |
全月不含税收入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1,500元 |
不超过1,455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 |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
工资、薪金计算公式: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税起征点: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