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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本金扣除问题

时间:2017-09-25 11:47:40  来源:  作者:

    本次营改增,将售后回租业务从租赁业调整到金融业,适用于贷款服务的税收政策,还原其业务实质。贷款业务的计税依据中,不包含向贷款方收取本金。因此,在财税〔2016〕36号文件中,对售后回租的销售额的表述发生了改变,没有再沿用“扣除本金”的概念,使用了“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相关利息后余额为销售额”的表述。所以,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计税基础并没有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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