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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转为自有或者自用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时间:2017-09-25 11:46:27  来源:  作者: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转为自有或者自用的,虽然按规定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义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是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开具发票。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转为自有或者自用以后再对外销售的,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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