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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过户,但经法院判决该笔交易撤销,将房屋过户到原销售单位名下是否缴纳契税?

时间:2017-09-25 11:42:35  来源:  作者: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效产权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438号)规定:“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
    如不符合上述规定,则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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