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是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付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3500-速算扣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上式中,公式①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率级距对应的税率,用“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查找表;公式②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例题】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2013年10月支付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6000元人民币。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105)÷(1-10%)=2661.11(元) 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2661.11×10%-105=161.11(元)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的个税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 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8000-3500-555×50%)÷(1-20%×50%)=4931.25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4931.25×20%-555=431.25
第三步:计算自己负担税额431.25÷2=215.63
第四步:折合成税前工资=4931.25+3500=8431.25元
第五步:计算员工税后工资8000-215.63=7784.37
所以折合成税前工资是8431.25元,税后员工可得工资7784.37元 3、(国税发[2005]9号)等规定,现对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由雇主负担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公告如下: 一、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一)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二)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 三、对上述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应扣缴税款。即:将应纳税所得额÷12,根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据以计算税款。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 四、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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