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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局网上申报系统网址

时间:2017-09-17 14:22:46  来源:  作者: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

北京地税网上申报


  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财税库行横向联网”?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按照统一联网方案、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软件开发的要求,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国库于财政、税务、银行/信用社等部门间的电子信息通道,为税收收入的征缴、入库、退库、更正、对账等业务,提供安全、准确、快捷的电子处理手段,为纳税人提供便利、高效的纳税服务,实现税款资金的快速划缴、高效对账、全程监控。

  二、纳税申报的方式有哪几种?

  纳税申报的方式包括:

  1.网上申报:分两种情况,

  (1)以税务机关核发的用户标识和口令方式登录北京地方税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2)以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颁发的合法有效的BJCA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地方税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2.上门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代征单位如何申报?

  除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以外,委托代征、代扣、代收、监督代售单位在解缴税款之前应向税务机关报告代征、代扣、代收、监督代售税款的情况,自行填报《代征代扣代售报告表》。

  代征单位应严格区分代征税款和本单位的应纳税款,必须分别申报,未区分税款类型的,税务机关将无法正确计算代征税款的手续费。

  四、《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的使用范围是什么?如何填写?

  本表适用于所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当月应该缴纳各税费款项(一票多税)。不同税款类型要分别填写综合申报表,并在相应的税款类型前划“√”。

  不同的税种税目代码的业务应分行次填写。车船使用(牌照)税按吨计税的在‘课税数量’一栏填写吨数,‘计税金额’一栏填写辆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课税数量’一栏填写人数。其他税种的计税依据(数量或金额)都填在“计税金额”一栏。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逐月填写申报资料加盖公章、保存,并于每年1月31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1月到12月申报期相应的纸制申报资料。

  纳税人在上门申报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此综合申报表的,次年年初无需重复报送。

  五、如何取得“申报序号”?

  1.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完成申报后,点击“保存并生成缴款书”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并显示“申报维护”界面,其中“申报序号”栏目中的18位数字即为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序号”。

  2.网上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查询“申报序号”的,可在征期内登录地税系统的“综合申报”模块,点击“查看本期缴款书”进入“申报维护”界面,可查看所有本期的申报信息,选择相应的申报信息,其中“申报序号”栏目中的18位数字即为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序号”。

  六、征期内未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如何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人应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到税务机关上门申报,由税务机关打印《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纳税人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后到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七、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如何查询本期税款的申报、缴税情况?

  纳税人在网上查看本期税款的申报、缴税情况,进入“企业综合申报”界面后点击“查看本期缴款书”即可。

  八、如何取得BJCA数字证书?

  纳税人持以下材料到BJCA指定场所办理数字证书:

  1.填写好的一式两份《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加盖公章);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

  6.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需要收取的证书费用。

  九、税务机关如何管理BJCA数字证书用户?

  纳税人获得BJCA数字证书后,持加盖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公章的《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变更核心征管系统中的网上用户认证方式。

  当纳税人的BJCA数字证书失效后,应到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获取新的证书或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变更申报方式。未经纳税人书面申请,税务机关不得在地税系统中随意变更纳税人网上申报方式。

  十、使用CA数字证书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是必须签订《网上申报实时缴税协议书》吗?

  不是。各种申报方式都有相应的优势,纳税人自愿选择申报缴款方式。

  十一、签署《网上申报实时缴税协议书》有什么条件?

  签订时纳税人是北京地税的正常管户,具备联网银行的开户账号,必须拥有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核发的有效BJCA数字证书。

  纳税人税务登记名称与银行开户名称一致。

  一个纳税人只能用一个人民币结算帐户签订一份协议。

  十二、怎样签署《网上申报实时缴税协议书》?

  1.纳税人持有关证件或文件的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网上申报实时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

  有关证件是指: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有关文件是指:上级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2.税务人员须对有关证件或文件中的单位名称等信息与核心系统内记录的相关信息逐一认真核对,查看纳税人名称是否一一对应,确认一致后将复印件退还纳税人,如有不一致应先行按照税务登记管理要求办理纳税人名称变更,待信息准确后再签订协议。

  3.税务人员辅导纳税人填写计算机代码、纳税人(乙方)名称等协议内容,确保三份内容一致,仅在银行留存的协议(第三联丙方留存)上加盖主管税务所印鉴及负责人签章;

  4.纳税人持加盖公章和银行预留印鉴、法人或负责人签章的三方协议到银行,在银行工作人员的辅导下,将开户银行名称及行号,付款账号、清算行行号等填写清楚,并确保三份内容一致;

  5.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应及时在银行计算机系统中加注委托缴税标识,丙方加盖银行及负责人印章后留存一份,其他两份退还纳税人;

  6.纳税人将两份协议送主管税务机关校验;

  7.主管税务机关录入核心系统中“录入税款入款方式认定结果”,系统校验通过后,在两份协议上签章,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

  十三、在签署《网上申报实时缴税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中的银行名称应与其开户银行名称相同;

  2.签署协议书时的计算机代码应为8位,如原代码是7位应在其后加“0”;

  3.签署协议时,要填写完整的付款帐号,应与其开户银行的完全相同。

  十四、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成功后,纳税人如何取得会计核算凭证?

  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成功后,银行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第一联作银行记账凭证,第二联交纳税人作付款回单(纳税人取得《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时限以银行的通知为准)。

  十五、网上申报实时缴税的纳税人应注意的事项?

  1.纳税人缴款银行帐户资金余额应大于本期申报缴款合计金额;

  2.纳税人申报确认“划款”后,如果计算机未及时返回划款是否成功的提示,请根据系统提示及时与开户银行或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在未确认前,暂不要再次申报。

  3.划款未成功,纳税人的本次申报无效,需重新申报。

  十六、已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超过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如何填写《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已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超过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需在《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上填写本期应纳税款和自行计算的分税种滞纳金,申报序号不变。

  滞纳金的代码按照地税规定的税种税目代码填写。

  十七、《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各自的用途?

  《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作为纳税人及银行柜台人员查询纳税人银行账户信息、电子缴款书信息和办理缴税转账划款手续的依据;或者作为联网银行为纳税人录入缴款信息并办理缴税转账手续的依据。此凭证为一式一联,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

  《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是国库经收处根据接收的电子缴款书而填制的、从纳税人账户划转款项的专用结算凭证。《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作纳税人开户银行记账凭证,第二联交纳税人作付款回单,纳税人以此作为缴纳税(费)款的会计核算凭证。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必须加盖银行收讫章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作为纳税人的完税凭证,一式一联,不作为会计核算凭证,如需要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此凭证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并在“税务机关(盖章)”栏内套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税专用章”。纳税人应以《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十八、需要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纳税人通过电子缴税方式缴纳税款后,如需开具完税凭证的,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持盖有银行收(转)讫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第二联复印件,由经办人签署“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纳税人是自然人的,持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1)纳税人本人亲自办理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纳税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盖有银行收(转)讫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第二联复印件,并由纳税人或经办人签署“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签名。

  十九、办理退税(费)的手续有什么变化?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付电子缴税业务时,应在《退税申请书》中填写原《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中的“缴款书交易流水号”,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不再向税务机关提供原《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联系与支持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系统支持电话:4006022366

  CA证书相关技术支持电话:585155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官网:http://www.tax861.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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