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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下高校预算管理的问题和对策

时间:2017-09-22 09:25:0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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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高等学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预算管理产生了重大的积极影响,高校部门预算编制应适应国库集中支付的需要。本文通过高校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企业管理模式,对高校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分析与考核等方面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高校;预算管理;问题;对策

  国库集中支付是我国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改变了传统的财政性资金层层拨付的方式,由高校根据财政部门审核过的部门预算编制用款计划,报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在批复的计划内分别以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使用资金,财政资金由单一帐户进行转帐结算。国库集中支付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支付使用全过程的监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增加了预算执行信息的透明度,提高了预算收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将对高校的预算管理产生深刻的影响,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加强预算管理是高校当前面临的新问题。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预算管理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促进高校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部门对高校预算资金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进一步明确了“有预算才能有支出”、“预算不能随意调整”的刚性规定。财政部门不需要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对高校而言,预算一经确定,不能随便改变项目和用途,预算编制不全、用款项目及数额的漏报或少报,可能导致学校必须开支的费用无法报销或资金闲置。因此,学校在编制预算时,只有细化预算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才能保障学校各项开支的需要。

  2、有利于增强高校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专项经费必须事先提出详尽的论证报告和预期效益,预算不能任意估算和调整,预算的执行和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在时间上保持一致,这样就从源头上促使学校严格执行预算,防止挪用财政资金。

  3、有利于克服经费使用的主观性。

  预算单位支付每一笔资金的金额、用途、交易时间、帐户余额等,都可以在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网络系统中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从而掌握了每笔资金的最终去向,为从根本上杜绝预算执行中的克扣、截留、挪用进行了制度性和操作性的限制,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大大提高,监管力度明显加强。

  4、对财务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高校财务管理重心由资金管理向全面预算管理转移,这就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深入实际学习,了解各部门的预算运作情况,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不断优化知识结构,熟悉国家的财经政策,系统掌握和运用现代的经济管理知识、财务知识和计算机等方面知识,具备全面预算管理和熟练的会计电算化操作能力。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高校预算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预算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高校管理层对财务预算重视不够,总认为编制预算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部门无关。因此,预算编制主要由财务部门个别人员参与,而财务人员对学校纷繁复杂的业务活动了解有限,只能在往年的开支基础上进行简单的加减,使得编制预算缺乏科学认证,导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较多,经常调整预算,往往造成高校发展规划和事业计划与学校资金供给严重脱节。

  2、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

  目前大部分高校都一直沿用传统的增量预算法作为制定费用预算和进行预算控制的主要方法,也就是在上年决算的基础上,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资金供需情况,进行收入与支出的预算编制,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但过于依赖上年度收支基数。这种做法会出现基数大的部门多得,基数少的部门少得,使得某些不合理支出继续存在,容易造成预算与实际资金需求的差距,既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不符合效率原则,同时滋长预算分配中的平均主义。

  3、预算执行刚性不强。

  目前,许多高校预算弹性很大,预算指标没有约束力。一是由于缺乏完善的预算控制系统。很多高校在预算下达后对预算执行过程无法进行有效地执行、控制、监督与评价,预算执行过程中随意调整、追加预算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由于预算编制过于粗放,未能进行详实的研究和严谨的测算,同时缺乏科学的定额标准体系,导致部门间、科目间经费预算分配不合理,影响各部门的资金使用率。

  4、绩效考评机制不健全。

  预算经费下达后,往往忽视对经费支出的监督。对各部门经费没有配套的跟踪管理和考核指标,预算管理一直停留在制定预算和执行预算方面,而没有将部门经费和工作目标捆绑,与工作绩效挂钩,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奖惩机制。对于违规超标使用经费的部门没有相应制裁,对于合理支出经费和节约使用经费的部门也没有相应的奖励,导致各单位、各部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难以提高,同时,各单位、各单门之间为各自利益争夺资金,加剧资金短缺的矛盾,影响办学资金的合理配置,使得单位的预算管理失去实际意义。

  三、对加强高校预算管理的几点建议

  1、建立预算管理机构,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预算的积极性。

  首先,建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总会计师(或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协助单位负责人负责学校预算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拟定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编制、平衡预算草案,下达经批准的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

  其次,在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算管理工作机构,该机构设在财会部门,主要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其成员除财会部门人员外,还应有教代会、审计处、人事处等部门人员参加。主要职责是:拟订高校各项预算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预算执行;拟定年度预算总目标分解方案及有关预算编制程序、方法的草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组织和指导各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编制工作;预审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初稿,进行综合平衡,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汇总编制全面预算草案,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各预算单位的预算调整申请,集中制定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提出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组织开展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提出考核结果和奖惩建议,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再次,建立基层预算执行单位,包括各二级学院、处、室。主要职责是:提供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负责本单位全面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及时分析报告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组织实施本单位内部的预算考核和奖惩工作等。

  2、改进预算管理编制方法,创新预算管理手段。

  引入企业管理理念,推行“零基预算”,就是以零为基础编制计划和预算的方法。在编制支出预算时,不考虑以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而是以所有的预算支出为零作为出发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的一种方法。具体来说就是要打破前一年度的框框,在学校年度计划的指导原则下,由所有的二级预算单位提出各项方案,学校预算管理部门对各项方案进行汇总,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多次反复沟通,深入了解各二级单位的基本情况,核实各单位的人员结构、学生人数、物料消耗、资源配置等基础数据,掌握经费支出真实结构比例。对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按定额定员进行测算,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对于项目支出预算,本着“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事业发展的需要编报。根据轻重缓急,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保证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同时细化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在预算中都有明细的项目。这样既切实发挥单位预算管理在单位财务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又保证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顺利实施。

  3、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预算一经确定,在学校内部具有“法律效力”。各执行单位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科室、各部门、各岗位以及教学、科研、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并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月度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于批准的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收支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对超预算、无预算的开支,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执行,确需调整的应规范预算调整程序,由预算执行单位提出预算调整报告,经预算管理部门审核分析后,集中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预算管理部门应随时追踪预算执行情况,为此,应建立超预算预警机制,运用现代先进网络技术,建立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形成快速有效的信息传递反馈网络。对预算经费开支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获取各项预算收支及执行情况的相关数据,随时把握预算执行进程和均衡性。年终决策时,应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是否达到预定目标做一个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保证预算的权威性、统驭性。

  4、建立健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高校应根据科学、合理、有效的方法对各预算执行部门进行全面评价,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全面引入绩效管理理念,优化预算资金分配,增加绩效考核内容。利用综合信息网络平台,设置财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库,建立预算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通过量化指标对本年度的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评价、考核。重点分析预算超支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与控制措施,以此确定学校内部各预算执行单位的工作业绩、奖惩措施。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对预算考核情况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反之,则给予处罚。将预算管理考核情况与高校各部门和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使高校各部门、职工与高校成为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共同体,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各部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高高校财务预算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柳彥彬.国库集中支付下的高校预算管理[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6)

  [2]李刚.新形势下高校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

  [3]彭立芬,邬四英.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高校预算管理[J].经济研究导刊,2010(15)

  [4]曹涛.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高校预算管理[J].当代经济,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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