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年终奖计算器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税务 > 税务问答

住宿业一般纳税人存在清洗类业务外包行为,目前相关政策规定,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请问清洗服务是否属于居民日常服务业,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时间:2017-09-25 11:49:51  来源:  作者: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因此,住宿业一般纳税人将清洗类业务外包的行为属于购进其他生活服务,不属于居民日常服务,如果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全国各地电子税务局网址
全国各地电子税务局网
电子税务局进项发票勾选认证抵扣操作流程
电子税务局进项发票勾
最新会计科目表及编码(执行新收入准则)
最新会计科目表及编码
房地产资管新规“三条红线”变五条
房地产资管新规“三条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