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年终奖计算器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税务 > 税务问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取得“房款”已申报营业税,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抵扣?

时间:2017-09-25 11:44:49  来源:  作者: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式的,销售不动产时已申报营业税,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用于已申报营业税的部分,应视同其进项发票用于非应税项目,其对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服务、设计服务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全国各地电子税务局网址
全国各地电子税务局网
电子税务局进项发票勾选认证抵扣操作流程
电子税务局进项发票勾
最新会计科目表及编码(执行新收入准则)
最新会计科目表及编码
房地产资管新规“三条红线”变五条
房地产资管新规“三条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