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 答: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一、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我省实施农产品核定扣除的产品还有:耗用稻谷生产的大米,耗用小麦生产的面粉,耗用籽棉生产的皮棉,耗用统菇生产的干香菇,耗用木耳生产的黑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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