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工资薪金,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从2011年9月1日起,起征点为3500元)。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至45%)计缴个人所得税。
三费一金是指社保费、医保费、养老费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
假设您的月工资为6000元,工作地点是广州(这个城市的三险一金标准是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8%)。(属于五险一金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这里省略)
那么:
应纳税所得额=6000 - 6000 x (8% + 2% + 1% + 8%) - 3500 = 1360(元)
查上表可知,与136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因此:
个税=1360 x 3% - 0 = 40.8(元)
Excel计算个税公式
=ROUND(MAX((D4-3500)*{0.03,0.1,0.2,0.25,0.3,0.35,0.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0),2)
D4是指应纳税工资单元格(扣三险一金后工资)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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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级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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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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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
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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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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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5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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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455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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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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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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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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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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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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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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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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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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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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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550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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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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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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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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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②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4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则 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400-1000-3500=49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900×20%-555=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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