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 第二节利润表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内(月份、季度、年度)利润或亏损情况的报表。 通过利润表反映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情况,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收益、成本耗费情况,表明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有助于课征企业所得税和确定可供分配的利润数,有利于考核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同时,通过利润表提供的不同时期的比较数字(本月数、本年累计数、上年数),可以分析企业今后利润的发展趋势、获利能力,了解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完整保持性。 一、利润表的格式 利润表由表头和主体部分构成。表头部分包括报表的名称、编制单位的名称、报表的编制时间以及金额单位等。主体部分即反映牧人、费用和利润等主要内容的部分,其结构的基本依据同“收入一费用=利润”这一会计等式。主体部分的具体结构,又因各类项目的排列方式不同而不同,主要有一步式和多步式两种。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我国企业的利润表的主体部分采用的是多步式结构。利润表的编制格式如表10 -2所示: 二、利润表的编制步骤 利润表的编制步骤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步,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功Ⅱ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第三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净亏损)。 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还应当在利润表中列示每股收益信息。 三、利润表的填列 (一)利润表的填列方法 利润表各项目均需填列“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 在编制中期利润表时,“本期金额”栏应分为“本期金额”和“年初至本期末累计发生额”两栏,分别填列各项目本中期(月、季或半年)各项目实际发生额,以及自年初起至本中期(月、季或半年)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额。“上期金额”栏应分为“上年可比本中期金额”和“上年初至可比本中期累计发生额”两栏,应根据上年可比中期利润表“本期金额”下对应的两栏数字分别填列。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的,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年终结账时,由于全年的收入和支出已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并且通过收支对比结出本年净利润的数额。因此,应将年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数字,与“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数字相核对,检查账簿记录和报表编制的正确性。 利润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除“每股收益”项目外,应当按照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期金额”栏的填列方法可分为以下四种: (1)直接根据损益类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填列,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项目,即可直接根据相应科目期束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填列。 (2)根据有关损益类科目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如“营业收入”项目需要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的合计金额填列。 (3)根据表内项目计算填列,如“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等项目,就需要根据表内项目计算填列。 (4)根据有关资料填列,如“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就需要根据当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等计算填列。 (二)利润表各项目的数据来源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该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之和填列。 2.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营业成本金额,该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之和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填列。 4.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销售费用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填列。 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管理费用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填列。 6.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或收益)净额,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填列。 7.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确认的损失金额,该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填列。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或净损失).该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填列,如为净损失则以“一”号填列。 9.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净投资收益(或净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填列,如为净损失则以“一”号填列。 10.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填列。 11.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填列。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或收益)应根据相应的明细账余额单独列示,如果为净收益则以“一”号填列。 1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以“”号填列。 1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当期确认的所得税费用金额,该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填列。 14.净利润 “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以“”号填列。 15.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分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企业应当按照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当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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