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 当前银行存、借款利息的计算规定及方法如下:企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定期调整和下贷上转方式的贷款账户,按季计算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末20日;对工商企业实行逐笔核贷方式的贷款账户,按季或按贷款收回日计算利息,按季计息的计息日为每季末20日;单位撤销账户或转移账户,于结清账户时随时结计利息。 银行计算存、贷款利息的公式如下: 本金×时期×利率=利息 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利息 利息本金×时期=计息积数 日利率=月利率÷30 或=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计息时期“算头不算尾”,即:存款从存入之日起,算至支付的前一日止;贷款从借入之日起,算至归还的前一日止,两者均按实际存款或贷款天数计算利息。 对逐笔计息的存、贷款,其计息时期,满月的按月计算;有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可以全部化为天数计算;满月的无论大小,均按30天计算;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 对活期存、借款,均按实际存款或借款的天数计算利息。如果银行利率调整,存、贷款利息则采取分段计息,银行按每段时间和利率,分别计算,然后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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